发布时间:2025-06-14 点此:3次
诈骗、抢劫、杀人无所不为,甚至为罪行不暴露,还残忍地将同案犯杀死灭口。如此一系列恶性案件居然是从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真应了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作孽有可为,人作孽不可违。
2000年9月21日,星期四。北京市朝阳区郊区的苏家屯村,在当天上午7时许,一大群早上遛弯的老头老太太开始陆陆续续往家走,这时候,有人看见一辆桑塔纳轿车停在河边上,不远的地方一辆摩托车好像被轿车撞到了河沟里,现场附近水渠内还有有一具男尸。村民向刑侦支队报了警。刑侦支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在此之前,朝阳交通大队事故科已经认定为交通事故现场,并出具了交通事故证明。
但刑侦支队和法医在通过对距现场东北方向60米处的男性尸体进行尸检时发现,死者颈部有一处深达颈椎的切割伤,这一伤口就是导致死者死亡的致命伤,同时还检验出死者生前受到车祸可以形成的钝性外力碰撞。即死者受到车辆撞击后又被人用刀切割颈部,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也就是说,死者是被谋杀后,设计了车祸现场。朝阳区公安局立即向北京市公安局做了报告。
北京市公安局在得知情况之后,立即会同朝阳区公安分局组成联合专案组。法医的最终提交了尸检报告,报告显示:死者颈项部几乎被割断分析,凶手计划是想先撞死死者,后发现死者未死,然后使用凶器刺杀死者。联合专案组经过现场走访等情况综合分析,做出如下判断:第一,此案应该定性为故意杀人案,死后故意伪造车祸现场,第二,死者身上没有发现任何证件或是证明死者身份的物品,由此也可以推断出凶手是早有预谋。第三,案发现场“桑塔纳”轿车和摩托车都是假牌照,两辆车都被遗弃在现场,也可以说明两辆车是赃车的可能性很大,就此推断凶手就在于杀人。综合所有情况分析,应该是团伙成员之间分赃不均,或者是为了掩盖某些事情而杀人灭口。
侦查杀人案件首先要确定尸源,但遗憾的是,几经查访死者身份都没有确认。联合专案组只能从车辆入手,但摩托车的牌号是假的,机器号、车架号也已经模糊不清,很难辨认,摩托车的线索根本无法查清。在这种情况下,联合专案组将所有的注意力就集中在了“桑塔纳”轿车上。最终查出,该车是天津市开发区安驰汽车出租公司所有,车主叫张孟友(男,45岁,天津人),此人于2000年9月21日人车走失,天津市公安局已经备案。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提供的线日上午驾车从天津到北京拉活,20日早晨,单位同事曾经在朝阳区十里河京津塘高速公路出口处看见张孟友拉着一名青年男子,从此,张孟友下落不明。
虽然确认该车是司机张孟友驾驶的车辆,但死者却不是张孟友。既然死者不是张孟友,那么,张孟友去哪里了,失踪已经长达半年之久。联合专案组判断张孟友很可能已经遇害。联合专案组当即决定,将张孟友和没有身份的无名尸合并办案,基于这种分析,专案组的视线从查车转移到查找张孟友,在天津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展开了对张孟友的调查。通过对张孟友的手机信息进行查询,他的最后一条信息是和一个北京手机号码通话,此情况正好和在十里河接送男青年的时间相符合。经过移动的查询机居住在通州区,该手机机主叫李玉明,但李玉明与打车的男子形象反差太大,警察立即赶往通州区进行秘密排查,这才知道,李玉明的儿子李连军一直在使用这部手机。
李连军,时年28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八年,去年刚刚释放。经查访得知,在2000年9、10月期间,在李连军家门前经常开来一辆蓝色“桑塔纳”轿车。但之后李连军就销声匿迹,根据对李连军的近况的了解,联合专案组立即意识到李连军具有抢劫出租车的重大嫌疑,因此在2001年4月11日,警察在李连军的住处将其抓获。
由于警方掌握的证据还不足,因为如何审讯李连军让联合专案组十分挠头,对于这样一个有犯罪前科的嫌疑人,在审讯期间必须一次性彻底攻破其心理防线小时的审问,李连军的心里防线彻底崩溃,最终如实供述了与同伙谭泽文、张志富杀死三人,抢劫一辆出租车,之后又与谭泽文合谋将张志富杀害芦俊的犯罪事实。
实际上案件并不复杂,李连军因其女友芦俊与他人有,便怀恨在心,并纠集犯罪嫌疑人谭泽文、张志富两人预谋对芦俊进行绑架报复。2000年8月20日,三名犯罪嫌疑人驾车窜至芦俊的暂住地,由张志富和谭泽文二人冒充警察,以查暂住证为名,将芦俊骗出带至张志富家。因张、谭在带芦俊下楼时,与芦的表姐胡飞玲打过照面,二人怕暴露身份,事情败露,于是李、谭二人再次返回芦的暂住地将胡飞玲骗下楼,并在途中用皮锤将其打晕,一并带回张志富家。三名犯罪嫌疑人对两名被害人实施抢劫后,将两名被害人掐死,张志富用菜刀在其院内将尸体肢解,将尸体用车拉至附近的坟地内掩埋,并堆出坟头,以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为逃避打击,三人逃至大兴县躲藏起来。抢得二人2000余元、二部手机、一台寻呼机、一张储蓄卡。
之后,李连军认为张志富虽然参与了杀人过程,却和他不是一条心,经常在分赃问题上和他拌嘴。后来,他想办法将出租车司机张孟友连车带人骗了出来,并让张志富和谭泽文在一旁开着摩托车跟随,行到偏僻处,李连军让张孟友停车,趁其不备和张、谭两人合伙杀死了张孟友。然而,在杀人之后,三人因为埋尸的事情以及卖车分赃的问题产生分歧,张志富一气之下骑上摩托车就走,李连军和谭泽文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开车在后面将张志富撞倒在地,没想到张志富被撞倒后没有死,反而爬起来就跑,李连军跟在后面用刀将其杀死。
审讯有了突破,刑警们立即赶往谭泽文的住处,在其住所附近蹲守,终于在4月12日晚将其一举抓获。经审讯,谭泽文供认了同李连军杀死四人的犯罪事实,在刑侦总队的配合下,在大兴县将三名被害者(包括出租车司机)的尸体挖出。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将谭泽文抓获后,急于破案的指挥部决定让侦查员和法医连夜寻找埋尸地点,勘查现场,而对谭泽文的审讯工作却没有精心策划,结果在没有完全口供的情况下,就将李连军、潭泽文两人移交预审。致使后期预审阶段谭泽文翻供,成为疑难案件,最后费了很大的劲才算拿下他。
? 另外,李连军、谭泽文还伙同他人合谋诈骗曾与谭泽文同监狱服刑的闫某亲属的钱财。2000年7月8日9时许,二人到海淀区一研究院家属院,冒充劳改场所警察,以正在服刑的闫某在劳改场所将人打伤须医治为由,骗得闫的亲属5000元。
后经中院经审理:李连军、谭泽文均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但不思悔改,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后恐罪行暴露,又杀人灭口,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犯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又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两犯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为凶残,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两犯均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犯罪的累犯,依法均应从重处罚。据此,分别判处李连军、谭泽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并处罚金28000元和3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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